关于连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整改结果报告
2022年8月30日,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连州市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加大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处置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的审议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连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的通知》(连人常〔2022〕1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截至2022年11月末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总体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共52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4.05亿元,涉及部门单位42个,乡镇12个。由连州市审计局牵头组织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整改工作的全过程跟踪检查,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督促责任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每季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审计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还建立审计整改“挂销号”制度,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由市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计整改督导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检查审计整改台账和有关资料,开展专题会、座谈会等方式,重点督导检查未完成整改事项,以及对完成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从整改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存在问题均能积极、及时地开展整改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经统计,截至2022年11月末,《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2个问题,已落实整改24个,承诺今后改正20个、正在整改8个、整改率为84.62%,相关部门单位按审计要求上缴财政资金3893.23万元、规范资金及账务管理金额26215.91万元、督促落实及拨付项目资金7720.23万元,节约政府投资成本348.68万元。同时,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制定并完善部门规章制度3项。
二、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3个单位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涉及金额3802.76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11月末,连州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连州市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均已完成整改,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共3664.05万元。连州市嘉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欠缴的138.71万元计划在2023年第一季度完成上缴,目前正在整改中。
(2)关于“有5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未按规定比例上缴,涉及金额114.97万元”的问题,截至2022年11月末,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整改,剩余连州市陆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4家国有企业共113.03万元未完成利润上缴。
(3)关于“财政部门未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并表示加强了预算编制管理,编制的《2022年预算草案》于2022 年 3 月 2 日经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后,已及时在2022年3月10日批复了各部门预算。
(4)关于“财政部门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涉及金额4179.54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要加强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不断提高单位收发文件业务人员工作责任心,压实工作岗位责任,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到预算单位。
(5)关于“财政部门部分预算支出科目编制不够科学和精准,预算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编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提高支出预算精细化水平。
(6)关于“财政部门虚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69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规范资金拨付流程,避免出现虚增预算支出的情况。
(7)关于“财政部门对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执行监管不力,存在超预算拨付资金145.08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安排支出,同时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资金,不得超预算计划拨付资金。
(8)关于“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进度低于50%”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加快了债券项目资金拨付进度,2022年5月市财政局支付连州市镇区改造提升工程款1393.8万元、支付广东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配套设施工程款260.61万元,债券资金使用率分别达到发行比例的58.96%、48.33%;市财政局表示今后继续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使用,切实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9)关于“财政部门国库库款管理不规范,部分月份的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倍数较高”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表示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库款的管理,保持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倍数在0.3至0.8的合理区间。
(10)关于“财政部门部分“三保”项目资金未及时足额支付发放到位,涉及金额1505.1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整改,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22年11月末,2021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下达5317.26万元,已支4696.43万元,支出率88.32%;休(禁)渔渔民生产生活补助资金已支12.1万元,支出率100%;其他基本民生(基本农田保护)项目预算安排266万元,已支100万元,支出率37.59%。
(11)关于“财政部门部分“三保”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合理,相关补助资金测算不准被上级清算收回,涉及金额382.66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将严格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清单的基础标准、支出责任及分担方式,完整、规范、科学、合理编制“三保”预算,并加强管理,确保“三保”项目补助资金测算准确,避免因测算不准被清算收回上级补助资金的现象。
2.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6个预算单位共158.38万元的政府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涉及的6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158.38万元政府非税收入已足额上缴连州市财政专户。
(2)关于“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基本已完成整改,其中:有16个单位通过更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台账登记信息、定期核查确认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等措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4个单位对已出售、转让或已损坏、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资产处置或调整;有5个单位通过补登固定资产会计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关于“部分预算单位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务卡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已完成整改,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严格执行连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有关规定,强化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到位,提高公务卡结算率。
(4)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已完成整改,通过注销不合规的公务用车加油卡、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等措施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均表示今后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使用加油卡,全面完整记录公务用车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车辆加油严格执行一车一卡(本)规定,按照油卡(本)绑定车辆号牌加油,规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核算。
3.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西岸镇政府2019年末结转结余资金9640.89万元未纳入2020年度预算管理”的问题,西岸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并表示今后在年初编制预算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相关规定。
(2)关于“西岸镇政府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34万元”的问题,西岸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并表示今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加强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资金的使用,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4个单位30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涉及金额6954.68万元”的问题,涉及的4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表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会议记录及纪要,加强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监督管理。
2.关于“有2个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和完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细化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的范围、标准和权限,明确各类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
3.关于“有2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培训费,涉及金额22.83万元”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均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今后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量入为出,加强预算管理。
4.关于“有3个单位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涉及的3个单位均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
5.关于“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8.9万元”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已按照相关规定将非税收入上缴了连州市财政非税专户。
6.关于“有5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989万元”的问题,涉及的5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通过调整会计账目、完善相关签批手续等措施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并表示今后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7.关于“有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21.1万元”的问题,涉及的2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连州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强化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公务卡制度落实到位,提高公务卡结算率,减少现金支出。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有5间养老机构使用不符合国家统一制定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养老服务合同”的问题,涉及的5间养老机构均承诺今后予以改正,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养老服务合同。
2.关于“有5间养老机构未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的问题,涉及的5间养老机构均承诺今后予以改正,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3.关于“有2座旅游厕所未按规定纳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管理”的问题,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市文广旅体局)已完成整改,涉及的2座旅游厕所于2022年8月已纳入“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4.关于“市文广旅体局‘一厕一码’旅游厕所数字化评价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审计实地抽查了11座旅游厕所,均未发现在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厕所评价‘二维码’”的问题,市文广旅体局已完成整改,于2022年8月发文通知相关乡镇、景区按照相关要求在旅游厕所显著位置张贴“二维码”。
5. 关于“2021年部分旅游厕所建设未达到标准要求,位于东陂镇东陂村小广场和石板街的2座旅游厕所的改建未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的标准进行空间布局、配套(备)设施”的问题,市文广旅体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并加强对旅游厕所建设工作的监督,督促旅游厕所业主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
6.关于“市文广旅体局旅游厕所检查督导工作不规范、不到位。未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清单和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也未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的问题,市文广旅体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将不定期检查旅游厕所卫生、管理维护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连州市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市粮库)未及时按要求建成县级骨干粮库,粮库仓容规模未达到2.5万吨以上”的问题,市粮库正在整改,表示将继续推进连州市粮食物资应急仓储设施及绿色仓储功能提升项目,同时积极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缓解资金缺口压力。
2.关于“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未达到预期管理目标,智能化粮库系统部分核心功能不完善,系统未能持续正常运行”的问题,市粮库正在整改,通过联系相关软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维修及对接,保证粮库智能化系统能正常运行。
3.关于“市粮库未经粮食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调整储备粮储存仓位”的问题,市粮库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将规范审批程序,先请示后移仓,确保稻谷储存安全、质量保障、数量真实。
4.关于“市粮库采取静态轮换的储备稻谷有6个月的月末实物库存低于承储规模的70%,采取动态轮换的包装大米有71日的日末实物库存低于承储规模的90%”的问题,市粮库承诺今后予以改正,将科学合理制定轮换方案,有序开展轮换工作,细化轮换计划,确保储备稻谷和成品粮大米在任何时点的实物库存均不低于规定的承储规模比例。
5.关于“市粮库包装大米堆放位置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问题,市粮库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今后轮换入库的大米要按照相关安全作业要求进行堆放。
6.关于“发改部门2020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确保轮换粮食的品种、等级等与轮换计划一致,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
7.关于“连州市本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及时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的问题,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完成整改,对《连州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健全了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
8.关于“农业农村部门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任务推进缓慢,部分项目财政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已完成整改,于2021年11月26日完成了有机肥的发放及杀虫灯、智能识别虫情测报设备的安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已实施完毕。
9.关于“农业农村部门未按时完成2020年连州市双季稻扩面增产提质行动社会化服务项目,项目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使用效益”的问题,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已完成整改,截至2021年11月末,该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大路边镇政府未能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已完成整改,于2022年4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大路边镇2022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表示今后要严格贯彻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2.关于“大路边镇政府对违法用地监管不力”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承诺今后予以改正,将按照《大路边镇土地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强化土地管理工作,加大打击新增非法违法占地行为,同时通过村村通喇叭、电子屏等方式加强土地政策宣传力度,今后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消除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问题。
3.关于“大路边镇政府河流巡查监管机制不完善,巡河日志记录不真实,未能如实反映河长巡河情况”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将加强河流日常巡查,做好巡河记录登记,严格按照河长制相关规定,完善河流日常巡查监管机制。
4.关于“大路边镇政府对矿产加工企业生产取水管控不到位,影响水资源节约利用。截至2021年11月末,大路边镇辖区内有15家企业打井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生活,上述企业打井抽取地下水的行为未经连州市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审批,未办理相关取水许可手续”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已完成整改,镇辖区内涉及的相关企业已办理取水许可证,表示今后将加强对辖区内矿产加工企业生产取水的管控力度。
5.关于“大路边镇政府对污水治理不到位。经抽查发现,大路边镇大路边村新圩路与策玉路交叉路口往南的部分区域存在较严重的黑臭水体及环境污染情况,可见油污、废水直排入水渠”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已完成整改,对该黑臭水体的水渠和源头进行整改治理。同时完善镇区污水处理厂管网,做好环境整治与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商户落实环保措施,消除黑臭水体现象。
6.关于“大路边镇政府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矿山治理成效不明显。截至2022年2月23日,大路边镇辖区范围内的连州市新五洲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的矿山已长期停工超过4年,仍未完成复绿复垦工作”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已完成整改,于2022年4月责成新五洲矿业有限公司对2021年卫片图斑开展复绿工作,已于2022年5月完成复绿复垦工作。
7.关于“大路边镇政府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的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承诺今后予以改正,于2022年4月14日印发实施《大路边镇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实施方案》,表示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态巡查,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矿产资源规范管理。
8.关于“大路边镇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大路边镇政府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要加强排查森林火灾隐患、管制违规野外火源等方面的工作,督促护林员每日进行辖区巡查,详细记录巡查结果,将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西岸镇政府有3个工程项目未按相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西岸镇政府正在整改,补充相关工程资料和完善相关手续,表示今后要严格规范、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关于“西岸镇政府、东陂镇政府、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有7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部分单位已完成整改,其中:西岸镇政府3个项目已办证,2个项目正在办证;市住建局的1个项目已办证;东陂镇政府的1个项目正在办证。涉及的3个单位均表示今后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程建设程序。
3.关于“良江桥危桥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多计竣工结算工程款348.68万元”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完成整改,按照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审定造价作为结算依据,要求施工单位按实结算。
4.关于“良江桥危桥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违规分包”的问题,市住建局已完成整改,对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行政处罚,2022年8月26日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罚款。
5.关于“良江桥危桥改造项目增加投资2822万元未经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问题,市住建局承诺今后予以改正,表示积极与市财政局投审中心对接,对今后开展的项目依程序进行预算审核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来看,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均能主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现部分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于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已作出安排与承诺,下一步将加大整改推进力度。同时,连州市审计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尚在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强跟踪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2023年1月17日经连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